2014年12月2日 星期二

道與理








十二月一日

今天早上注意到的第一則消息是(非關佔中暴力胡鬧事,對此卑鄙醜惡事,個人無力、無奈已無心關注):圍棋泰斗吳清源去世,享年一百歲


    十二月二日

今天讀到一篇據說是十二年前黃霑先生的一封手寫書:

保安局助理秘書長 :

本人是中國香港特區永久居民,也是曾從事跨傳媒工作達四十餘年的傳媒人,現在謹以此身份,表明我對香港實施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個人意見。我贊成並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基本法第二十三條。任何國家,都以保護國土,維護國民整體安 全為第一要務,因此,一切危害國家安全,分裂國家主權的行為,明文列為罪行。

香港特區,因為實行「一國兩制」,特別不在香港,將我國保護全國安全的法律實施,而容許香港自行立法。依我看,這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,實在已賦予香港人史無例的特有權力。

如果我們香港人不珍惜這項權利,不明大局,胡亂接受別有居心人士誤導和唆擺,而反對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實施,必會終於害己害人,把香港推至非常危險的境地。因為,祖國絕不可能容許或容忍香港特區成為威脅國家的基地。

基本法第二十三條一日不立法,香港特區被人利用來反中國的機會就極大了。要知道,我國日漸強大,在一些意圖霸佔世界的巳得利益勢力集團眼中,恰是十分不願見到的事。

香港特區,絕不能讓這些勢力利用。

我們港人,千萬要提高警惕,清楚認明局勢,絕不能著了這些人的道兒。

此時此地,很多聲音,其中不少是有意為香港製造麻煩,把我們推進陷阱的,他們利用這陣子香港經濟低迷,人心不安的機會,努力製造不少表面堂正,骨子裏居心莫測的言論,左右我們的思考。

我們必須知道,想香港享有高度自治,必須落實基本法。當前要務,是廿三條儘快立法定案。諮詢期已十分充裕,不必延長。也無須再攪白皮書,在立法會中充份辯論就足夠。

最近,更有外國人七咀八舌,議論紛紛,儼然港人福祉,全賴他們代議執言,此類行為,十分荒謬,身為港人,反感之至,請秘書長無須理會,不必分心。

一切好

黃霑 鞠躬
00二年十二月二日



    吳先生(1914612日—20141130日)和黃先生(1941316日—20041124日)兩人,算是不同時的兩代人,但也可以算得上同時代的人,黃霑的出生比吳清源晚了二十七年,按近代的看法其年齡差別可視作父子兩代。但黃霑早離世整整十年,以此視之為同時代人似無不可。不過,可以想像兩人的人生軌跡並沒有交點,這本來是很平常的事。


吳先生一生事跡,關心的人當然十分清楚,不知道的人如有興趣上網搜索“吳清源”三個字,就有詳細資料,這裡不用多說。筆者其言也輕,僅提供一些“名言”,供大家玩味。

金庸先生曾經表示:古今中外最佩服的人,古人是范蠡,今人是吳清源。又謂 在二千年的中、日圍棋史上,恐怕沒有第二位棋士足與吳清源先生比肩。

「對吳先生而言,圍棋是一種藝術,也是一種哲理,反複爭棋的目的,是從中領悟建立圓滿調和的道。…」——原台灣清華大學校長沈君山。

「為了獲得生命上的調劑與平衡,吳清源從少年時代就開始嚮往靈境,從信仰尋求滋養與寧靜 …」——1986年香港中文大學授與吳先生“榮譽文學博士”稱號時宣讀的贊辭。

吳先生小時候就受到東方文化的薰陶,內心追求靈境與寧靜,到晚年的「吳清源自傳」就名為「中的精神」。在自傳中他樣寫道:「… 我的理想是“中和”。在古代中國,中和也是最得到提倡的一個理念,所謂“中”,在陰陽思想中,既不是陰也不是陽,應該是無形的東西。無形的“中”,成形的時候表現出來的就是“和”。所謂“道”,這也是法則,是無形的。成形的時候的表現形式就是“德”。另一方面,所有有形的東西都是要變化的。但是聖人說過的話是不變的。孔子和釋迦牟尼的教誨是不變的。所以,世界上總是有變化和不變化的兩個方面 …」


黃霑先生逝世己滿十週年,生前某方面創作頗有才氣,人稱「鬼才」。吳先生說的是“道”,黃先生說的是“理”,層次不同,但同樣值得深思。道是不變的,是高高在上的。世俗的理卻要適應實際環境和時間變遷而變,有一種特定的適應性,如果昧於現實,人云亦云,盲目執著,則為歪理,愚癡之極。